EB-5是一個基於投資的移民計劃,外國投資者通過在美國投資並為美國工人創造就業機會,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或“綠卡”。
• 投資105萬美元(或80萬美元,如果項目在目標就業區)並為美國工人創造10個就業崗位的投資者可以為自己和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獲得永久居留權(或綠卡)。要獲得“投資”資格,投資者的項目必須具有商業風險。
• 該計劃有各種要求和規定,如如何計算工作崗位、需要提供哪些文件等。有兩種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或通過聯邦指定的區域中心投資。直接投資時,投資者直接投資於創造就業的公司。
• 合格的區域中心都需要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進行預審批。區域中心試點計劃的核心目的是使投資者更容易進行EB-5投資,簡化移民局的審批流程,並進一步促進美國經濟增長。區域中心基本上可以承擔所有管理和創造就業崗位的責任。區域中心是一個強大的創造就業崗位的實體,可以像“基金”一樣將多個投資者聚集在一起,同時擁有直接和間接創造就業崗位的能力。
首先選擇一個區域中心,該區域中心要確保其項目符合EB-5的要求。
• 通過EB-5區域中心進行投資時,EB-5申請人通常會投資於為選定的EB-5項目而專門設立的有限合夥基金。該有限合夥基金將資金以貸款的形式發放給EB-5項目開發商。
• 有限合夥基金的職能類似於私人銀行發放的建設貸款。項目開發商通常會向基金提供一些抵押品,例如股權質押或公司擔保,以確保償還債務。一個很好的類比是房屋抵押貸款;如果你有抵押貸款,沒有按時還款,貸款給你的銀行將取消抵押品贖回權,出售該房產以收回資金。
• 通過該貸款,項目開發商通過項目預算支出,來展示創造的就業崗位。
• 對於房地產類型的EB-5項目,一旦施工完成,開發商將運營該項目,直到項目達到穩定的入住率,然後會進行再融資或出售該項目。之後,EB-5有限合夥人將在其個人投資期結束時從新的長期債務或銷售收益中獲得資金償還。
• EB-5有限合夥企業有時在房地產投資基金中以股權形式存在。聯繫貝林公司,了解更多關於股權投資的信息
門檻低:無學歷、語言、工作經驗、商業背景要求,相較職業類移民其他類別,條件最為寬鬆。未成年人也可獨立申請,個別項目已放寬主申年齡至7歲。
流程簡單:只需解釋投資款來源,無關其他資產,贈予繼承皆可作為資金來源解釋,申請材料簡單。
高性價比:投資80萬美元起,期滿後可返還;一人辦理,全家綠卡。
通過EB-5區域中心進行投資時,只有兩個主要的投資資格要求:
1.有80萬美元可用於符合USCIS要求的投資。
2.符合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規定的合格投資者的要求。
新的EB-5政策中為特定類型的EB-5項目預留3200張簽證配額
1. 鄉村項目:每年預留20%的簽證配額,即2000張簽證配額;
2. 城市高失業地區項目:每年預留10%的簽證配額,即1000張簽證配額;
3. 國家基建項目:每年預留2%的簽證配額,即200張簽證配額;
如果當年預留的簽證名額沒有完全使用,未使用的名額可繼續保留至下一財年,在同樣類別的EB-5項目中使用;若第二年的簽證預留名額依舊沒有使用完畢,未使用的名額將釋放給所有EB-5申請人使用。
EB-5新法案允許EB-5申請使用Concurrent Filing,如果其EB-5申請人在提交I-526申請時申請人在美國境內,且該申請人在EB-5類別有綠卡名額,其在美國的合法身份適合同時提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那麼也可以同時提交I-526申請和I-485申請。如果EB-5申請人的I-526申請仍在審批當中,但是符合人在美國、綠卡有名額以及身份適合遞交I-485申請這三個條件,也可以在I-526申請獲批前遞交I -485申請,這對於人在美國的申請人是一個利好消息。
利用Concurrent Filing條款,在美申請人可同時遞交I-485和I-526,申請Combo卡合法留美,所謂的Combo卡就是工卡+回美證,留學生無需再受限於學生簽證與工作簽證身份轉換之間的真空期。需注意的是,申請期間盡量不要離開美國境內。
總結來說,EB-5區域中心移民法案的重啟是EB-5新老投資者及留學生超車上岸的利好時機。
USCIS允許逐步完成投資,這意味著申請EB-5時不需要一次性投入所需金額。
EB-5投資者需要證明資金的可用性,並承諾按照確定的時間表來投資全部的金額。僅僅打算或計劃投資而沒有明確的承諾將不符合EB-5投資者的要求。
EB-5投資的成本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1)EB-5投資者所選擇的區域中心;
(2)EB-5投資者所委託的律師事務所;
(3)EB-5投資申請所涵蓋的移民人數。
以下是通過區域中心進行EB-5投資的成本預估:
I-526階段:884,765美元
I-485階段:~5,820美元
I-829階段:~7,335美元
所需現金總額:897,920美元
但在某些情況下,投資者可以享受折扣,可預約免費諮詢了解詳情。
EB-5過程包括3個階段:
第1階段(I-526):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處理I-526申請平均需要12-24個月*。
第2階段(I-485):I-526申請獲得批准後,您可以申請領事處理(如果人在美國境外)或身份調整(如果人已經在美國)。正常情況下,這一過程大約需要6個月,但在特殊情況下,例如新冠疫情,12個月是平均時間。一旦批准,您將獲得2年有條件綠卡。通常情況下,您平均可以在2.5年內收到有條件綠卡。
重要提示:
如果您已經在美國,您也可以在提交I-485申請以調整身份時申請就業授權文件(EAD)和提前假釋(AP)。通常,EAD/AP會更快獲得批准,您可以在等待有條件綠卡時自由工作和旅行。
如果您面臨排期(簽證積壓),您可能會面臨更長的領事處理或身份調整等待時間。
第3階段(I-829):在您完成2年有條件居留期後,您可以提交I-829申請,要求解除條件。 I-829申請必須在兩年期的第21個月至第24個月之間提交。目前I-829申請的平均處理時間為36個月。
當您提交了I-829申請並已投資至少5年時,您可能有資格要求償還您的EB-5投資款。
滿足2022年移民新政即可同時遞交I-526和I-485,大大減少時間及金錢成本。
EB-5投資者的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都有資格獲得移民福利。
•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有助於保護EB-5申請者的孩子,以應對長時間的申請處理。申請I-526時,孩子的年齡會被“凍結”,這意味著一旦I-526申請獲得批准,I-526申請處理所花費的時間將從孩子的年齡中減去。
• 但要注意,一旦I-526批准後,孩子的年齡將“解凍”,因此,如果在申請身份調整之前還有額外的等待時間,孩子仍然可能會超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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